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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中央电视台体育频道、中国龙舟协会与各有关省(区、市)定于
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解放军、行业体协以及承办地为单位组队(原则上各单位限报一支参赛队伍),共接受
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解放军、行业体协以及承办地及院校为单位组队(原则上各单位限报一支参赛队伍),共接受
26人,其中领队1人、教练1人,鼓手1人、舵手1人、划手20人,替补队员2人。
16人,其中领队1人、教练1人,鼓手1人、舵手1人、划手10人,替补队员2人。
(三)比赛龙舟由大会提供。各队可自带桨,划桨规格须符合中国龙舟协会竞赛规则要求,颜色一致;舵采用固定式舵。
(六)各参赛队需提供全体队员姓名加身份证号码格式的免冠白底小二寸证件照电子版,队伍第二次报名时以电子邮件发送中国龙舟协会和中华龙舟大赛组委会,制作运动员证及检录卡。
logo)的电子队旗,底色不限,要求:2048×1024像素,分辨率不低于72dpi,格式为照片格式(.JPG)及矢量图(.ai)。
4条赛道,男子采取预赛、复赛、半决赛、小决赛、决赛的方式进行;女子采取轮赛的方式进行。
2.预赛分组抽签在领队、教练、裁判长联席会上进行;比赛的赛道、舟号、服装颜色根据实际情况于赛前在检录处抽签决定。
(二)请职业组参赛运动队按通知要求进行运动员注册,凭注册资格参赛,未注册运动员不得报名参赛。具体规定请查看中国龙舟协会网站
(四)同一单位可同时报名参加职业组和青少年组比赛,但同一运动员在本年度内不得兼组参赛。
(五)参赛人员须经县级以上医院当年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具有着衣无协助游水
(六)参赛运动员必须自行办理本年度人身意外保险,保险金额不得少于人民币
60万元,青少年组运动员必须穿救生衣参加比赛,职业组不着救生衣参赛队须由领队向大会事先提出书面申请,否则责任自负。
6名队伍获优胜奖,颁发奖杯和证书,女子单项赛前4名队伍获优胜奖,颁发奖杯和证书;
6名队伍获优胜奖(将100米、200米、500米直道赛积分相加,如三项积分相等,500米成绩优胜的队伍列前),颁发总成绩奖金、奖杯和证书,女子三项赛总成绩前4名队伍获优胜奖(将100米、200米、500米直道赛积分相加,如三项积分相等,500米成绩优胜的队伍列前),颁发总成绩奖金、奖杯和证书;
2.请将确认函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主管部门,解放军,行业体协盖章后于
3.请将报名表(包括各参赛队需提供全体队员姓名加身份证号码格式的免冠白底小二寸证件照电子版)于
将抵离航班、车次、船次通知当地组委会。(组委会联系方式以各站规程为准。)
2万元,青少年组每队1.5万元食宿补助;或每队在编人员5天4晚的食宿接待;
3.各队抵达赛区后由指定宾馆至赛场的往返交通接送,未入住指定宾馆的运动队自理。
(三)助理裁判长(5名)由国家级以上裁判自愿报名,往返旅费自理,食宿费用由承办单位负担。


